從沒有人期望「你/妳」勤學,
又何必急著宣告自己要參與很多課程?
也沒有人指著「你/妳」罵婊子,
又何必急著為自己立貞節牌坊?
更沒有人稱讚「你/妳」充滿童心,
又何必在與他人接吻之後強調自己痴心和純真?
這類作為正是「知道一回事、實踐另一回事」的典範。
實踐當然不簡單,但可不可以減少「自俵」的程度呢?
古有云:「物以類聚」;又云:「近朱者赤」
究竟是一開始就選擇性地靠近,還是靠近了才影響呢?
答案當然是兩種都存在,特別在一定年歲之後,
已經沒有多少「白紙」有「赤、墨」的變化餘地。
假使有,那得需要較強的意志才行。
當人們結成一個「群」時,之間透過無數的媒介來影響
、散發許多資訊,藉以影響所有行動者的「純粹理性」。
換言之,都能「知道、發現許多情報」
但是,這份「知」如何能影響其他人的「實踐理性」呢?
這邊就涉及意志力的表現,
特別是「意欲」與「意志力」是有差別的。
簡言之,「口頭實踐」遠比「具體實踐」來的簡單。
所以「說一套、做另一套」的情形就容易發生在:
1. 學到、知道了某些價值、論述、判斷方式的人。
2. 希望耍弄那些「意見」的人,或「意欲」實踐的人。
3. 不那麼重視自己所有「宣稱」的人。
*4. 說出口之後,沒魄力逼迫自己執行到底的人。
**4. 說出口之後,有魄力逼迫自己執行到底的人。
***4. 說出口之後,周邊同儕會逼迫他執行到底的人。
人們也在過程中漸漸捕捉其他人的特質。
並且,開始使用自己的「預測、判斷、類型學」
而非「當事人的宣稱」去判斷事情未來的發展狀況。
簡言之,某些話聽聽就好,大家都知道他會怎麼做。
如此一來,在一個「群」裡面的「資訊」就會開始
以一種不均勻的流動方式擴散。詮釋萬花筒便開始運作:
Part 1~*4 正好是「口頭實踐」被完成的過程。
Part 1~**4 正好是「具體實踐」被完成的過程。
Part 1~***4 正好是「壓力團體」被完成的過程。
因此,一個「群」如何劃分成許多的「類」,
就在「Part 1~4」之中被區分出來。
一句話被說出來,某些人會當笑話,某些人當真。
一個行動被完成,某些人會詮釋A動機,另些人B。
此時,當笑話的人就會形成一類,當真的則另一類。
詮釋A動機的人一類,B動機的人則另一類。
人終究不是因著「行為在物理上的相似性」而接近,
而是「對事物的看法相似」而接近(或說價值觀雷同)。
但是,我們判斷每個人的「看法、想法、價值觀」,
卻不是靠著「當事人自我的宣稱」而是靠日常的觀察:
觀察這個人「具體表現出的實踐」以及
「當事人自我闡釋」與「觀察者內心詮釋」。
如此,我們這麼樣判斷人的同時,別人也會判斷我們。
甚至,我們對他人的判斷,會成為其他人判斷我們的依據。
一但「群、類」形成,更複雜的團體動力學就必須被考量。
但有個觀念需要被認識:人類可能是先有敵人,才出現朋友。
絕對能在每個「群、類」裡面找到幾項共通的「被排斥性質」
換言之,不是「物以類聚」而是「物以同樣非該類而聚」。
也不是「近朱者赤」,而是「朱赤相近」。
當我們覺得「這群人都很有上進心」時,更貼切的語言應該是
「這群人厭惡弱者、討厭人們存著懦夫的心態」。
當我們覺得「這群人都愛玩不念書」時,更貼切的語言應該是
「這群人排斥某些壓力元素,玩樂成為團體內的唯一主題」。
因此,才會有某些人能夠穿梭於各個團體,因為那些人沒有
「表現出、觸及到特定團體的排斥與禁忌」也存在某些人
「表現出、觸及到許多團體的排斥與禁忌」所以被多數人排擠。
但是,後者雖可能吃鱉一萬年,前者卻不一定天天吃的開。
在脫離幼年後,人們在團體中越來越常需要「表示立場」。
可能只是個玩笑、吃的東西、買的東西...都表示了立場。
其他更強悍的立場表示,則落到那些能夠、或被人認為能夠
顯示個人「群、類」的行為上。而某些立場往往互斥,
需要強悍的詮釋才能使你遊走於油水之間。
好比蝙蝠在寓言故事裡面本應該是兩方吃的開,
卻因為詮釋和論述的失利,落得「異類」的下場。
因此,我們透過檢視每個人對不同事物的判斷,
檢視每個人的過去經歷,以及他如何詮釋過去經歷,
又檢視這些經歷、個人詮釋,和他現在的行為是如何對應。
藉由這些檢視,我們自然會認同、會排斥某些「群、類」。
終究,人們的判準還是會回到「具體實踐」
如何詮釋、解讀該實踐,而非輕信「口頭實踐」。
